6月16日,陈仓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三中队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在路边的绿化带中发现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队员及时帮助红隼脱离险境。
当天下午5时许,执法大队三中队巡查至辖区大众路北段时,发现路边绿化带中有一只奋力挣扎却无法飞起的鸟类,这只鸟翅膀有明显伤痕,已丧失飞行能力。队员王亮立即联系陈仓区林业局,详细说明现场情况及具体位置,并与同事贾淑贤守在这只鸟旁边,避免它受到惊吓和二次伤害。专业人员抵达现场后,经初步辨认这只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据介绍,作为小型猛禽,红隼通常栖息于山地、旷野等开阔地带,在市区发现受伤个体较为罕见。
经专业人员仔细检查,这只红隼因外力撞击导致翅膀受伤,无法飞行。随后,专业人员将受伤的红隼送往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进一步救治。(来源:宝鸡日报 作者:董璐 张乔乔)
编辑: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