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滨区相关部门和热心群众共同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松鸦,经专业机构悉心照料已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将择日放归大自然。
6月10日,渭滨区姜谭路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在自家楼下发现一只无法飞翔的幼鸟,担心其发生意外,请求民警救助。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联系渭滨区林政所进行专业鉴定。经工作人员确认,该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松鸦(见上图)。松鸦是重要的森林鸟类,对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由于该幼鸟体质较弱,林政所工作人员将其带回,并委托专业机构对幼鸟悉心照料。经过几天的恢复,小鸟已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将择日放归。
近年来,渭滨区通过宣传教育和联合执法,逐步形成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警方提醒市民,若发现受伤或落单的野生动物,应避免直接接触,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共同保护野生动物。(来源:宝鸡日报 记者 宋文君)
编辑: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