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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宝鸡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8-28 19:33:08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总体要求 
    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总体要求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第三条 公开内容 
    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内容详见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具体包括:
    (一)局机构设置、职能等。
    (二)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局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及审批情况等信息。 
    (四)局行政执法信息。 
    (五)局工作信息、政务活动等动态信息。 
    (六)局人事信息、公共资源等信息。 
    (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八)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第五条 公开程序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宝鸡市林业局网站(http://www.bjslyj.gov.cn/)为主要载体和主要公开形式。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科室自行拟写,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办公室审查后上网。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其申请程序、办理时限和有关要求参见《宝鸡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第六条 保密审查
     依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审查应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 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林业局网站等便于公众 知晓的方式公开。 
    (二)各科室承办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三)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政纪处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宝鸡市林业局 地址:宝鸡市宝虢路行政中心1号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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