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34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48万元,公务接待费6.86万元。
1、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及维修等。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3、公务接待费6.8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市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工程、重点区域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和对全市湿地保护管理、生态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考察调研,涉及195批次15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