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1万元,公务接待费1.36万元。
1、公出国(境)费用4.58万元是陕西省人民政府组织各市林业局局长前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进行森林经营管理及技术学习交流的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及维修等。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含市森林公安局1台。
3、公务接待费1.3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的调研、检查和有关项目的验收以及省林业厅对“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工程、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等工作进行考察的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