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宝鸡市关山草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7-08 17:12:13

近日,宝鸡市政府颁布了《宝鸡市关山草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宝鸡市首个风景名胜区管理法规。

该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宝鸡市实际制定的,旨在加强对关山草原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促进风景区可持续发展。

管理办法对关山草原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与建设、保护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风景区应当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绿色发展的原则,其建设项目的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色调等应当与生态环境、周围景观相协调。景区内实行封山禁牧,禁止放养食草牲畜,并实行全年森林草原防火。

宝鸡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以此为契机,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及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着力打造西部生态文明新高地,以更高标准、更高效率和高质量生态赋能全市风景名胜区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生态之城、美丽宝鸡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来源:宝鸡日报)


相关链接:《宝鸡市关山草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

http://lyj.baoji.gov.cn/col11952/col11953/col14480/202507/t20250708_1165653.html






主办单位:宝鸡市林业局 地址:宝鸡市宝虢路行政中心1号楼7楼

电  话:0917-3260167 传真:0917-3260162  邮编721004

网站标识码:6103000063  备案编号:陕ICP备12009282号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