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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2-10-19 16:18:28

类 别: B          签发人:刘俊伟          宝市林保函〔2022〕15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8号建议的答复函



姚林东、李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的建议》(第168号)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野生动物保护作为建设美丽宝鸡、维护生态安全的有力抓手,坚决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加强以秦岭区域为重点的野生动物保护,大熊猫、羚牛、黑鹳、金丝猴、中华秋沙鸭等珍稀、濒危物种野外可见率逐年提高,境内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稳步发展。但与此同时,我市部分山区县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呈逐步上升态势,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导致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情况日益突出,并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针对野生动物致害问题,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致害调查。近年来,针对野猪等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实际情况,我局多次安排部署开展野猪资源本底调查,深入部分重点县区开展实地调研,摸清分布和致害情况及保护工作存在问题。联合市委农办再次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情况调查,全面掌握了解近年来野猪等野生动物在全市造成人身伤害、农作物、林木及其他财产损失情况,分析致害特点及规律,科学评估生态容量及种群发展趋势,为下一步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严格落实补偿政策。近年来,我们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农作物、经济林木、家畜损害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及时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规范整理资料、上报认定意见,市县财政部门及时按照负担比例兑付补偿资金,近年来累计申报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肇事损害赔偿30起,共计兑付补偿资金59万元。

三是积极推行保险赔付。市林业部门指导县区推动保险机构与群众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拓宽野生动物致害救助渠道。目前,太白、凤县、眉县、陇县、凤翔区等县区已开展保险赔付业务,主要采取政府财政筹措专项资金购买商业保险,对野生动物给群众种植的农作物、经济林木、中药材等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以及致人死亡、伤残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和医疗费用进行保险赔付,去年累计赔付1100余户,金额60余万元,极大程度缓解人兽冲突矛盾,维护群众利益。

四是指导开展危害防控。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的通知》和陕西省关于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县建设有关要求,市林业部门专门下发文件,就做好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立足实际情况,充实和细化相应实施方案,多种形式整合力量,组建专业队伍,强化科技支撑,采取以猎捕调控为主的多种措施,稳妥有序推进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指导我市省级野猪危害防控工作试点县,扎实开展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截至目前,陇县累计猎捕野猪137头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有效遏制了野猪对庄稼的损毁,极大程度降低了群众的损失。

五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近年来,市林业部门牵头,其他职能部门配合,把舆论宣传作为保护野生动物的重点环节,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在宝鸡日报、宝鸡电台以及今日头条、学习强国客户端、宝鸡新闻网等新媒体平台开辟专栏,常态化进行宣传。组织13县区制作大型固定宣传牌2041面,张贴入户宣传牌46.1万个,悬挂横幅7455条,餐饮门店放置宣传桌牌7.8万个,做到重点部位宣传全覆盖。累计印发宣传资料93.3万份,发放保护通告、告知书、倡议书49.6万份,教育引导群众不捕猎、不销售、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已成为社会共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野猪等野生动物防控和致害赔偿有关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政策。严格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不打折扣地做好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兑付工作。按照野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补偿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我们将不断向省级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呼吁修改完善细化我省补偿办法,力争将“三有”野生动物和一般野生动物致害赔偿纳入财政补偿范围。二是拓宽救助渠道。在太白、凤县、眉县、陇县、凤翔区探索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商业保险赔付业务。积极与农业、民政、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有效衔接,探讨将野猪等一般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纳入农业、林业综合保险和医疗保险范畴,拓宽救助渠道。三是积极推进猎捕调控。加强与公安、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配合,扎实推进野猪种群猎捕调控综合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推广。四是积极探索多种防控措施。调整种植种类和结构,除开展猎捕试点外,在有条件县区探索采取调整农业种植种类和结构,提高非野猪食源性经济作物的种植比例;设置阻隔设施,布设声光驱赶装置等生物和工程技术措施预防野猪危害。五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媒体,持续广泛深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开展野猪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持续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关心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护,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六是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不断健全部门执法协调机制,有效化解动物保护与农民利益的矛盾,带动提升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林业局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罗春辉,电话:326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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