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林业局组织对涉企收费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林业罚没收入等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
通过自查,市林业局严格按照批准的征收项目开展非税征收业务,按财政要求使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直接缴入各级国库。一是征收项目、范围、标准严格按照《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收费许可证》规定执行,无收取已明令取消、停止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未经批准自立名目收费、自行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收费情况。二是通过非税收缴管理系统的征缴程序进行征收,严格执行单位开具电子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财政国库专户收款,统一票据,征费直接上解财政国库的流程,无挤占、挪用非税收入的情况。三是非税收入资料管理规范,收费凭证保管齐全,备查明细账记录清晰,每笔非税收入有据可查,账务核算规范。(来源:宝鸡市林业局办公室)
编辑: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