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林业局组织财务人员对2022年度局机关会计档案进行集中整理,确保了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据可查。
一是对会计凭证按月立卷装订,封面内容填写齐全,做到每月立卷一份,凭证分散装订整齐、牢固、美观。二是对总账、明细账及会计报表分别打印,按类别整理装订妥善保管。三是对2022年度的资金文件等各类财务资料,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日后查阅。(来源:宝鸡市林业局办公室)
主办单位:宝鸡市林业局 地址:宝鸡市宝虢路行政中心1号楼7楼
电 话:0917-3260167 传真:0917-3260162 邮编721004
网站标识码:6103000063 备案编号:陕ICP备12009282号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