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鸡市聚焦“基层林长责任年”“林长制绩效提升年”活动,大力推进镇村林长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林长制基础。
明确专职人员。镇村固定专职人员负责林长制工作,并报上级林长办备案,力求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以县为单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林长制工作人员稳定、职能固定、业务精湛,精准有力服务镇村林长制工作。
抓好阵地建设。涉林镇村建立林长制办公室,根据乡镇机构组织现状,在设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乡镇统一加挂“林业工作站”牌子,全力构建乡镇(街道)林长办、林业站一体化运行模式,镇林长办做好“四上墙、四入档”,村级林长办做到“两上墙、两入档”。
加强档案管理。设立专用档案柜,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林长履职、林业资源管理、林业执法、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落实工作制度。镇村林长办认真执行落实林长制会议、巡林、工作报告、责任追究、工作督查考核等制度,定期召开林长制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听取镇村副林长履职报告,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扎实推动基层林长制高效运行。
截至目前,全市13个县(区)109个涉林镇1043个涉林村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建成了“林长制办公室”,初步打通了林长制“最后一公里”。2023年12月,经过省林长办综合考核,我市麟游县两亭镇、陈仓区香泉镇、凤县黄牛铺镇被授予“陕西省林长制镇级示范点”称号,麟游县两亭镇崖窑村、水磨沟村、陈仓区香泉镇南峪村、凤县黄牛铺镇三岔河村被授予“陕西省林长制村级示范点”称号。(来源:宝鸡市林业局林政科)
编辑: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