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麟游县一居民在自家院内发现一只野生动物,便报了警。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与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迅速前往现场处置,经鉴定,确认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林麝,最终将其放归山林。
当天下午2时许,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冯先生报警,称自家院内出现疑似野鹿的动物。民警立即联合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发现一只受惊后蜷缩在角落的野生动物。经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专业鉴定,确认是雄性成年野生林麝。这只林麝无明显外伤,生命体征平稳,完全符合放生条件。民警便与保护站工作人员诱捕了这只林麝,并关进笼子里,然后将其带至植被茂密的山林放归。
公安民警提醒,如果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等情况,要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让野生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切勿盲目施救或围观拍照,以免自身遭受攻击。(来源:宝鸡日报 作者:张乔乔)
编辑: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