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陕西省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办法》,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足额兑付到位。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公益林补偿政策落到实处,市县林业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按照中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
规范操作,确保质量。资金兑付过程严格遵守“生态优先、因地制宜、适度规模”原则,以林权证为依据,切实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及时公示兑付信息和兑付进度,确保调查兑付准确无误、工作程序合法合规。
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县与镇、镇与村、村与农户逐级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面积、范围、责任等,把“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贯穿于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对损害群众利益和违反规定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切实保障了群众利益,为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促进群众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来源:宝鸡市林业局林政科)
编辑: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