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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1.26万平方公里——秦岭国家公园设立方案公示

来源:宝鸡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11-24 17:53


日前,陕西省林业局网站公示了关于秦岭国家公园设立方案的资料——《秦岭国家公园设立方案(简本)》(简称《设立方案》)和《秦岭国家公园范围及管控分区图》。

其中,《设立方案》明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秦岭自然生态系统及长江黄河水源涵养地保护,在全面总结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秦岭片区)经验基础上,设立秦岭国家公园。

《设立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核心价值、范围分区、运行管理、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六个部分。根据方案,在原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秦岭片区0.43万平方公里的基础上,将秦岭南北麓山地典型的植被垂直带谱、大熊猫、朱鹮、川金丝猴、羚牛等珍稀濒危物种重要栖息地、重要水源涵养区和供给区、重要自然遗迹和名山大川等划入秦岭国家公园范围。秦岭国家公园总面积1.26万平方公里,沿陕西秦岭山系主梁,东至渭南老爷岭、西至陕甘省界马家沟、南至勉县大沟顶、北至华州李家堡,涉及陕西省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6市20个县(区)102个乡(镇)。


秦岭国家公园范围及管控分区图。来源:陕西省林业局网站

 

《设立方案》提出,国家公园应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进行差别化管控。其中,将秦岭山系主梁、南北麓植被垂直带谱典型分布区、大熊猫等旗舰物种集中分布区、极重要的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划入核心保护区,面积7551平方公里,占国家公园总面积的60%。除为满足国家特殊战略、国防和军队建设、军事行动需要,以及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其他活动外,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已有道路两侧以及大型设施的控制线内区域按一般控制区管理。将珍稀濒危物种迁移扩散和缓冲空间、水源供给区、人文景观资源较为集中的区域和原住居民生产生活等区域划为一般控制区,面积5037平方公里,占国家公园总面积的40%,是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拓展栖息地和建设连通廊道的重点区域,开展自然教育、生态体验服务的主要场所,也是国家公园内居民有限开展生产生活的区域。一般控制区除为满足国家特殊战略、国防和军队建设、军事行动需要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符合管控要求的有限人为活动。

在运行管理方面,《设立方案》指出,秦岭国家公园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经国务院授权,由自然资源部委托陕西省政府代理履行。在陕西省政府设立秦岭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实行陕西省政府与国家林草局(国家公园局)双重领导、以陕西省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整合国家公园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经自然资源部同意,国家林草局(国家公园局)对国家公园管理工作开展派驻监督。国家林草局(国家公园局)商陕西省政府建立秦岭国家公园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国家公园保护发展重大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10月国家公园管理局正式复函同意陕西省政府《秦岭国家公园创建方案》。根据陕西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国家公园管理局将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并会同陕西编制《秦岭国家公园设立方案》,按程序报批。(来源:宝鸡市林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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