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2日,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千阳县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少敏,千阳县委书记刘方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建军,县委常委、副县长何红军一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陕西千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地,详细了解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湿地建设及保护工作,并对千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加强湿地生态保护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千阳县继续严格执行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千阳县境内湿地保护面积1586.9公顷,保护形式是建立了2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即陕西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陕西千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地总面积7741.2公顷,湿地面积1982.9公顷,湿地保护率72.36%,高于全国近20个百分点。自去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实施以来,千阳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各项保护措施,依法开展湿地保护工作,确保了湿地生态系统安全。(来源:千阳县融媒体)
编辑: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