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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珍爱野生动物 守护自然之美

发布时间:2024-04-12 13:35 浏览次数:


渭滨区林业局:3月27日下午6时许,渭滨区观音山林场护林员韩承发在林区巡查时,忽然发现一头体长约1.5米,毛色为淡金黄色的成年羚牛在山脚下觅食。“这头羚牛发现有人走近后并没有害怕,反而一边悠闲地吃着草,一边时不时抬头看看我,样子很是可爱。”韩承发说,他用手机拍了大约1分钟后,没有再过多打扰羚牛,很快离开了现场。观音山林场相关负责人表示,羚牛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观音山林场发现野生羚牛,说明林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他们将继续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确保珍稀动物能在此生存繁衍。

太白县林业局:3月21日上午,一位郑州籍游客来到太白县野生动物保护站,称其在旅游途中发现一只疑似被车撞晕的鸟,便立即送来救助。经辨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经技术人员检查,该红腹锦鸡只是受到惊吓,身体机能并无大碍,也无受伤迹象。在对爱心游客表示感谢后,工作人员将这只红腹锦鸡送到太白县野生动物救护饲养中心进行救治,待其完全恢复后将放归大自然。  

千阳县林业局:3月14日,由市林业工作中心站站长杜冶旻带队的市林业局第二督导调研组来千阳县督导调研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千阳县林业局局长时建华、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任晓莉等陪同调研。督导组先后深入南湾岭千阳县润福林麝养殖科技有限公司林麝养殖场、千湖湿地“朱鹮乐园”进行调研,对进一步做好林麝人工养殖、优化湿地野生鸟类栖息地和开展野生动物救助等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对加快全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岐山县警民携手救治野生动物苍鹭:近日,岐山县蔡家坡镇南星村村民蔡都良在村头路旁意外发现了一只不知名的大鸟,疑似受伤不能飞行,立即向辖区内的五丈原派出所报警求助。五丈原派出所干警赶到现场后,与当地村民一起,对受伤大鸟进行处置,小心翼翼地将其放入纸箱中保护起来,并联系岐山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林业专家赶到现场进行救助。经林业专家仔细辨识,确认这只大鸟名为苍鹭,又称灰鹭,是一种大型湿地水鸟,也是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林业工作人员随即将这只受伤的苍鹭带回保护站,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医治、饲喂和管护。经过一天一夜的精心救助,该只苍鹭的身体状况逐渐好转,并具备了野外放归条件。3天后,岐山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将这只恢复健康的苍鹭运往到岐山县渭河水利风景区河湖内进行了野外放归。

太白县黄柏塬村:近年来,黄柏塬村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秦岭生态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围绕党建核心,凝聚各方力量,认真做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为秦岭生态保护注入“红色动能”。立好“主心骨”,完善组织机构凝聚工作合力。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村三委”主要工作内容,形成村党支部牵头抓总、各村民小组群防联防的动物保护工作格局。建立“镇政府+村党支部+派出所+林业站”野生动物保护联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齐抓共管、互通情况、打防结合的良好局面。组建“巡逻队”,织密党员先锋队伍巡护网格。组建2支党员志愿者队和优秀人才服务队,加大对核桃坪原始森林、大箭沟景区等核心区域巡逻频次和力度。去年以来累计出动巡逻人员150人次,总里程超过120公里,成功救助受伤、生病的野生动物6只。打造“宣传站”,加大信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印发《禁食野生动物倡议书》30余份、《野生动物保护手册》800余册,悬挂宣传横幅12条,设置宣传展板10面,并通过“数字乡村·智慧党建”平台播放《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宣传音频120余次,确保野生动物保护观念深入人心。(来源:渭滨区林业局  千阳县林业局  太白县林业局   岐山县公安局五丈原派出所)


编辑: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