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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科技信息中心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发布时间:2024-02-29 19:03 浏览次数:


近期以来,市林业科技信息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多举措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开展专题学习。2月27日上午,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专题学习会议,让干部群众全面了解该法的主要内容、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积极教育引导。通过学习宣传,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切实推动该法的学习宣传及贯彻实施。

强化宣传贯彻。利用QQ群、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平台,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相关信息报道,让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领会相关法律内容,掌握法律知识,提高知晓率。利用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宣传无障碍环境理念,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传播无障碍环境文化,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于2023年6月28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来源:宝鸡市林业科技信息中心)


编辑: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