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宝鸡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持续巩固和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效。
鼓励开展林权流转。对人均户均面积过小、不宜或村民不愿意实行家庭承包的集体林地,鼓励进行流转,截止2021年底,全市当年农户家庭承包的林权流转面积4.81万亩,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权流转面积63.49万亩。
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大力推行“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解决规模化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截止去年年底,全市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81家,从事林下经济的专业大户达到237户,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9户。
强化森林保险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在确保中央补贴的品种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加大核桃保险、花椒保险的投保力度。2021年,全市实际开展森林保险946.74万亩,核桃险1.5万亩,花椒险4.31万亩。(来源:宝鸡市林业局林政科)
编辑: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