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鸡市积极采取巡护管理、部门联动、案件查办、大力宣传等措施,切实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有效维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平衡,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重执法保护。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压茬扎实开展春季“三清”行动、“2022清风行动”、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等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清除猎套、猎夹、电锚、粘网等各类非法捕猎工具,对猎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食用、人工繁育实施多环节、全链条、无死角监管,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排查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场所243处,监督检查重点场所和区域63处,共查办野生动物案件28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0人,收缴非法捕猎工具39件,形成震慑效应。
二是重保障民生。市政府高度重视和研究野猪危害防控问题,将野猪防控纳入林长制、粮食安全考核体系。在陇县深化防控野猪危害(省级)综合试点,猎捕野猪145头;确定陈仓区为市级试点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开展猎枪调控野猪种群工作。积极探索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机制,凤县、太白县、眉县、陇县相继推行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解决野生动物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之间的矛盾问题。关注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对7起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事件,核实申报补偿资金44.2万元,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生态平衡。
三是重监管监测。将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保护列为各级林长巡林及林长制考核重点,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压实保护责任。严格重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管理,依法规范办理许可服务32起,加强林麝人工繁育和千湖湿地朱鹮种群监管,新繁幼麝9183只并标记耳号,市内外调配3339只,林麝总存栏2.99万只,千湖湿地朱鹮孵化新增7只幼鸟。强化野生动物日常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开展渭河流域宝鸡段水鸟普查和候鸟迁徙期间疫源疫病监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监测巡护,建成高新区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朱鹮千阳繁育保护中心,在秦岭林区26个关键区域布设红外相机151台,增密、扩展巡护监测路线,加强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栖息区域巡护和定点看守,巡护保护重点野生动物20次21只(头)。
四是重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爱鸟周”等主题活动,借助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介,突出特色拓展“五进”模式,形式多样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市县累计展出宣传版面174次(个)、悬挂宣传横幅108条、张贴公告1500份,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资料4.6万份,播放电视游字广告、公益广告及发放宣传短信1.2万余条(次),群众主动参与救助野生动物154只(头),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氛围浓厚。(来源:宝鸡市林业局办公室、保护科 宝鸡市林业工作中心站)
编辑: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