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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6004321/2020-00087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0-11-09 19:30:02
名  称:宝鸡市林业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意见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宝鸡市林业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09 19:30:02 浏览次数:


岐山县、眉县、扶风县、陈仓区、渭滨区、金台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林业主管部门、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提升我市沿黄防护林质量,着力构筑沿黄森林生态廊道,在前期充分调研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旨在通过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沿黄防护林水土保持、涵养水源能力,显著改善沿黄防护林森林景观和生态功能,着力推进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关于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宝鸡市林业局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宝鸡市水利局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日


附件:

关于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

发展工程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陕西省林业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意见的通知》(陕林财发〔2020〕133号)要求,加快提升沿黄防护林质量,着力构筑沿黄森林生态廊道,现就我市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意义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渭河是宝鸡境内流域面积最大的河流,也是黄河的第一支流,沿渭及其支流区域内镇村密布,人口聚居,保护渭河流域生态,事关宝鸡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多年来,通过持续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大力推进渭河流域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区的生态修复和治理,扎实开展身边增绿,着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我市渭河两岸森林植被逐年增长,生态状况持续改善,初步建立了以水源涵养林、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护林、护堤护岸林、护路林为骨架的类型多样的防护林体系,为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也应看到,防护林体系还存在功能不强、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缺行断带、有害生物入侵以及存在退化趋势和风险等突出问题,该区域的林木还未得到充分休养生息,生态系统依然比较脆弱,另据水资源公报显示,渭河流域年输沙量仍达到331.6万吨,所以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是构筑我市黄河流域重要生态屏障的现实需要,是建设黄河流域高质量防护林体系的根本要求,是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也是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县(区)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实施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建设连续完整、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沿黄防护林体系为目标,以增加渭河两岸林草植被盖度、提升森林质量、维护生态效能为主攻方向,以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国土增绿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积极实施渭河沿线村镇绿化美化,全面提升沿黄防护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能力,显著改善沿黄防护林森林景观和生态功能,尽快建成沿黄绿色生态廊道,为推进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护优先,造育结合,生态修复与生态重建并重,人工促进与自然恢复相结合,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育则育;坚持以水而定,分类施策,依据当地实际情况,以水定林,科学选择绿化树(草)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坚持科技支撑,创新驱动,依靠科技进步,创新困难立地重建模式,探索退化林修复类型,建立技术推广应用新机制;坚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打造示范水平高、辐射带动强的示范县,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建设模式和成功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坚持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加快退化林分修复,加大低效林改造,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促进沿黄防护林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渭河沿线7个县(区)沿岸(有堤防地段渭河干堤背水侧护堤地外、临水侧护堤地一定范围内,无堤防地段两岸第一山脊线以内的区域)国土增绿全面完成,实现应绿尽绿,退化防护林、低产低效林改造基本完成,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沿黄防护林体系基本完善,连续完整、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沿黄防护林体系初步形成,岸绿境美的沿黄森林生态廊道基本建成。完成营造林面积10万亩、退化林分修复1.5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建成“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7个,增加活立木蓄积量10万立方米。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沿线裸露坡面植被恢复工程。以人工造林为主,优先选用适生乡土树种,采取客土整地等措施,在渭河两岸第一山脊线以内的直观坡面,结合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工程,实施精准造林,消除现有林地中的“天窗”、宜林荒坡荒丘等裸露区域,集中连片建设防护林带,防止水土流失。城区内直观坡面绿化,可结合城市建设规划,营造生态景观林,有条件的可以建成生态休闲观光园等;城区外直观坡面绿化,可结合实际,建设生态防护景观林、坡面水土保护林等。

(二)沿线堤岸防护林恢复提升工程。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全面推进沿线堤岸防护林整治修复,恢复和增加两岸绿色植被。在堤岸背水侧护堤地范围内,在不影响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留足工程管护、防汛抢险等交通通道,巡堤查险、防汛备料等空间的情况下,通过补植补造、更新改造等方式,补齐断带,健全护堤林带,防止风蚀对堤岸工程的危害;堤岸临水侧护堤地范围以外的滩地,要加强绿化,合理栽植耐水湿、净化水质的草类植物进行复绿,禁止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杞柳等;两岸第一山脊线不明显地段,防护林带的宽度由各县(区)结合当地地形地貌,按照构筑生态屏障、防止水土流失、减轻环境污染的要求确定,防护林带宽度原则上应在设计洪水位以上且不少于30米。鼓励各县(区)在背水侧护堤地外通过土地流转租用等方式造林,扩大生态空间,具体宽度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沿线退化防护林修复工程。坚持自然修复和人工促进相结合,对郁闭度0.4以下的次生林、疏林地、覆盖度小于0.5的灌木林地以及造林失败地开展封山育林,采取围栏封禁、人工巡护、砍灌割灌、补植补栽等措施,促进自然修复,尽快郁闭成林;对林木生长分化严重的天然次生林、人工中幼林实施森林抚育,采取疏伐、透光伐、生长伐、卫生伐、补植等措施,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对生理过熟林、退化乔木林、病虫害木、缺绿断带林等开展退化林分修复,采取更替改造、择伐补造、抚育改造等措施,重构功能完善的防护林体系;对结构不合理、目的树种不明确的林分开展低质低效林改造,采取培育目的树种、改善林木层次、封山育林等措施,培育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对具备国家储备林建设条件的商品林,通过改培、抚育、补植补造等措施,发展工业原料林、大径级用材林,确保国家木材储备战略安全。

(四)沿线村镇森林乡村防护林建设工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生态型、功能型森林乡村绿地生态系统为方向,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依托“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建设,以景观效果好、经济效益高的乔木乡土树种为主,搭配常绿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乔灌结合、针阔结合、绿化与美化结合,对渭河两岸沿线镇(村)的村庄、路渠实现多品种、多层次、多形式的绿化美化,完善健全森林乡村防护林体系,大幅提升乡村生态宜居水平。

(五)沿线低效经济防护林提升改造工程。在确保经济防护林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通过高接换优、更新复壮等措施,对沿线经济防护林全面进行提质增效,着力建设一批经济效益高、防护效能强、可示范可推广的高标准经济防护林示范园区。在眉县、扶风县、陈仓区、金台区、渭滨区、高新区渭河沿线重点建设一批核桃高标准示范园。

(六)沿线道路防护林绿化美化工程。充分挖掘绿化美化潜力,拓展绿化空间,实施规划建绿、见缝插绿、见空补绿、拆违还绿,科学配置阔叶树种、彩叶树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加快沿线公路两侧绿化美化,促进绿色通道断带合拢、改造更新,巩固和扩大绿色通道建设成果。加强西宝高速公路和西宝客专两侧绿化林带补植补造和抚育管护。

四、创新体制机制

(一)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统一保护、统一修复、合理确定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范围,并纳入《宝鸡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保障黄河沿线防护林建设空间。大力推动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要依据国土资源“三调”成果,依法依规逐步将渭河及其支流区域内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大、土质差、粮食产量低的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中15-25度坡耕地、严重污染耕地调整出基本农田范围,进而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切实破解渭河沿线生态修复任务重与生态空间不足的矛盾。

(二)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各县(区)要在安排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任务和补助资金时,重点向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工程建设区倾斜。各县(区)要建立多渠道投入、多部门协作、多方面参与的投入新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提供财力保障。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风险可控”的原则,通过推行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贴息贷款、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利用国内政策性、开发性金融贷款,鼓励和支持利用国外金融组织和政府贷款,以及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

(三)健全森林建管制度。推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培育新型营造林主体,促进规模化经营。推行林地经营权质押、担保、入股,有效盘活林木资源资产,发展营造林主体混合所有制。充分发挥专业造林队伍在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营造林方面的骨干作用,大力推行专业化造林。完善森林管护机制,鼓励推行专业队伍管护、承包管护和家庭管护等灵活多样的管护模式,大幅提升管护水平。严格沿黄防护林内林木采伐审批制度和限额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鼓励在渭河沿线率先建立和推行“林长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由林业、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工程建设。发改部门负责将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资金支持工程建设;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黄河沿线矿山地质生态修复;水利部门负责黄河沿岸河堤、护岸、河道整治工程及防汛路等水利工程的绿化;林业部门负责编制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二)落实建设任务。各县(区)要按照“有堤防地段背水侧护堤地外、临水侧护堤地一定范围内,无堤防地段两岸第一山脊线以内的区域,建成连续完整、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沿黄防护林体系”的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对现有沿黄防护林和造林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本区域沿黄防护林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宜造则造,宜补则补,宜封则封,并实行挂图作战,逐块销号。市上将在渭河沿线选择1-2个县(区),进行先行试点,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逐步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各县(区)也要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镇、村,开展试点示范,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渭河沿线废弃厂矿、污染土地、石质山地等困难立地生态修复技术攻关,总结、筛选和研发一批适宜渭河沿线不同区域的营造林技术和模式,加强林草良种选育技术研发,加大示范推广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推进防护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强营造林创新平台建设,依托“互联网+”,构建高水平的远程技术服务平台,提供直达林间地头的造林绿化技术与管理“配方”,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四)大力开展宣传。要高度重视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宣传工作,精心策划,精细安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各地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中取得的成效、经验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爱林护绿新风尚。

(来源:宝市林发〔2020〕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