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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4321/2019-00124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9-0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市林业局就做好 “国庆”期间自然保护地
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要求

发布时间: 2019-09-27 16:57:44 浏览次数:

 

国庆长假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市林业局就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三点要求。

一、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各县区林业局和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各自然保护地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二、认真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各县区林业局和相关单位要在国庆节之前,由主要领导带队,集中力量组织一次自然保护地安全生产检查,对各自然保护地火灾扑救设施设备、道路、交通工具、住宿餐饮、节庆活动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治理安全隐患。

三、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各自然保护地要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准备,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各相关旅游管理机构要公布投诉电话,接受游客咨询并及时处理游客投诉,切实维护好游客合法权益。节日期间,若遇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市局值班室报告。


编辑:涛声